关于张苏云等5名同志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
来源:政治处 发布时间:2017-03-28 1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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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警院薪字〔2014〕4号
学院各部门:
根据甘政办发〔2006〕147号文件精神,经省人社厅、省公安厅批准,以下5名同志晋升级别工资:
张苏云同志级别工资由十七级6档1004元晋升为十六级5档1030元
梁晶蕊、叶兰萍等2名同志级别工资由十八级7档976元晋升为十七级6档1004元;
冯 珣同志级别工资由十八级6档923元晋升为十七级5档947元;
张飞虎同志级别工资由十九级5档798元晋升为十八级4档817元;
以上5名同志晋升级别工资均从2014年1月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甘肃警察职业学院
2014年7月1日